公诉机关吉林省安图县人民检察院。被告人于某某,男,1972年出生,汉族,初中文化,无职业,住长白山池北区。因涉嫌犯诈骗罪,于2015年7月1日被长白山公安局池北分局取保候审,于20...查看详情 >>
公诉机关延吉市人民检察院。被告人庄某甲,男,出生于黑龙江省庆安县,汉族,暂住吉林省延吉市,因涉嫌犯妨害公务罪,于2015年11月5日被延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,于同年11月18日被逮捕...查看详情 >>
吉林省安图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徐某某、惠某某犯诈骗罪一案,吉林省安图县人民法院于2015年3月12日作出(2014)安刑初字第111号刑事判决。原审被告人徐某某、惠某某均不服...查看详情 >>
原公诉机关吉林省珲春市人民检察院。上诉人(原审被告人)赵某某,出身地为吉林省蛟河市,户籍所在地为吉林省蛟河市,住吉林省蛟河市。因本案于2015年12月3日被抓获归案,因涉嫌犯诈骗罪...查看详情 >>
7年
6次 (优于88.36%的律师)
6次 (优于91.98%的律师)
5822分 (优于93.02%的律师)
一天内
19篇 (优于98.02%的律师)